| 正點∼,腦筋有點像。 ^_^ 我對 G+ 一開始就沒什麼好評,但我還不像妳這麼細緻會想到這麼精細的層面,我只是依<一般人性>來判斷,沒有幾個人是有能耐將自己認識的人真的分成不同群的;因為除非是不太認識的人(例如工作上往來的),否則多半認識者可能有不只一重<關係身份>,即可能又是小學同學、又是婚禮籌備團....,又是同事、又是閨中密友;之類的。 另外就是要<分頭管理不同群>是非常花心力的事,你得付出額外的腦力去判斷,今天開車撞死一隻蝸牛的這種傷心事要跟哪些群的朋友分享。一旦人還得考慮<我要跟哪些人講?>,他的感受就已經失真,他的表達也已經不會寫實了。 所以這是一個<非常不人性>的設計,而根本不是如它自己所以為及所廣告鼓吹的是個<人性的設計>。既然不合人性,則這種科技應用是一定會被淘汰的∼。 只是看到妳那篇日記裡當時的那種小小困境,就有點戲謔地想到 G+ 了...... ^_^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