寶寶首頁
相簿
筆記本
日記
留言版


會員登入
加入會員
BabyHome 首頁

出口入口
 

NAME
EMAIL
URL
您的IP 114.25.113.159
悄悄話,只有站長登入後才看得到
  • 本留言版不可使用 HTML 語法
  • 避免垃圾留言,請輸入左邊數字
    系統會記錄您的網路連結相關資料,請勿做不當留言  
    上一頁 | 下一頁
    | 1 | 2 | 3 | 4 |5| 6 | 7 | 8 | 9 | 10 |..19 |最後一頁
    姓名:lulu2 會員 參觀網站 2014-01-24 22:39:38
    要學生有理想有創意,但還是要讓他們了解一下社會的現實, ha..ha..我自己瞎猜學校的用意.

    還是不想太累, 讓學生給學校太多麻煩...

    220.136.5....
    回覆:
    學校的心態應該就是----多一事不如少一事

    不過很多事要完成,就是趁年輕熱血時
    等長了年紀換個位置(尤其是公家機關行政職),這些學生也會換成個"冷眼+冷血"心態吧?

    回覆時間:2014-01-26 01:36:56

    姓名:會員 參觀網站 2014-01-20 11:56:32
    我聽說台北某女校有那種"倒社後十年內不准再創類似性質社團"的規定.
    111.251.175....
    回覆:
    這也太離譜了
    不過"類似性質社團"很難定義耶,難道要靠學務處活動組長"自由心證"嗎?

    回覆時間:2014-01-26 01:50:34

    姓名:萬2 會員 參觀網站 2014-01-20 07:56:54
    很多學校都有這條規定啊,不然老是創創倒倒的也很困擾啊

    紹安高中時期,和兩三個同學讓兩個社團從已倒閉、接近倒閉到人丁旺盛,也算有趣的回憶

    218.161.67....
    回覆:
    能讓社團起死回生,需要很大的本事
    紹安將來很適合"改造企業"的工作呢!

    回覆時間:2014-01-26 01:46:49

    姓名:lulu2 會員 參觀網站 2014-01-18 17:29:00
    "聽說校規規定,創社後如因人數不足而倒社,要被記大過"
    哇! 真是另人不解的校規, 沒人抗議啊?
    220.136.22....
    回覆:
    男校的學生天馬行空,所以校規也"無微不至"
    我猜學校會如此規定,是有鑑於很多人"興之所至"就隨便創個社團:)
    回覆時間:2014-01-20 00:06:17


    上一頁 | 下一頁
    | 1 | 2 | 3 | 4 |5| 6 | 7 | 8 | 9 | 10 |..19 |最後一頁
    (以上時間為 GMT +8 小時,)
    Copyright 2017, BabyHome  | 隱私權政策